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楼及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实验教学工作能够有序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学校教学楼及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时间:2026年1月23日16:30
集合地点:第一教学楼一楼大厅
二、检查人员
教务处全体人员、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员。
三、检查场所
第一教学楼、第二教学楼及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场所。
四、检查内容
(一)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:包括安全管理责任是否逐级落实到人,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、有效并按规定张贴公示。
(二)消防安全:消防设施设备(灭火器、消火栓、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)是否完好有效、定期检查记录是否完整;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;是否存在违规用电、用火、用气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。
(三)用电与设备安全: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,有无私拉乱接、线路老化、插座超负荷运行等现象;大型仪器设备是否安全接地,操作流程是否规范,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醒目。
(四)环境与卫生安全:实验场所是否整洁有序,物品摆放规范;危险品及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分类贮存、标识清晰、依法处置;通风、除尘、采光等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健康与安全要求。
五、检查要求
(一)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,认真组织自查自纠,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(二)检查过程中应严格对照相关制度规范,逐项排查、如实记录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。
(三)各单位须汇总整理检查台账、记录表等材料,并于检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教务处备案。
(四)各教学单位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须立即组织整改,教务处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。
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
2026年1月22日

